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拒绝校园欺凌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行动
时间:2024-04-08 11:2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林茂、贾耀凯)为积极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先锋作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走进济宁学院附属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讲座。
针对小学生年龄特点,检察官采取视频与图文结合的形式,用“童”言“童”语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引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解校园欺凌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校园欺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懂得用法律和智慧保护自己,坚决不做校园霸凌的施暴者、旁观者、受害者,勇敢向校园霸凌说“不”。
在讲座中,检察官还分享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包括学会拒绝和远离欺凌行为、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加强沟通与交流等,鼓励同学们要友善与人交往,养成谨言慎行的习惯。
“我是法治先锋队队员,我自愿宣誓,拒绝校园欺凌行为,不做暴力的施害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新时代文明守法少年!”活动最后,全体学生庄严宣誓,展现了杜绝校园欺凌的决心和信念,让预防校园欺凌的警钟长鸣耳畔。
近年来,任城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法律监督,擦亮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品牌,不断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优质检察服务。2001年以来,连续22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下一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优势作用,丰富、创新普法形式,以法治力量助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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