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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学第一课”活动纪实
时间:2024-03-29 17:36  浏览次数:
 学法守法不负青春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学第一课”活动纪实
 
  山东新闻网:(杨刚)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近期,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积极行动,以开学季为契机,深入辖区各校园,为师生们送去了内容丰富的“开学第一课”。
 
  活动中,白河林区基层法院5名法治副校长先后走进东北师范大学长白山实验中学、池北区第一初级中学、池北区第一小学、池北区第二小学、池北区第三小学,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用通俗易懂、简洁有趣的语言,重点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深入浅出的开展讲解,提醒广大师生不要麻痹大意,确保遇到不法侵害和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时能够及时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保护自身安全。告诫学生要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引诱,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从理念和意识出发,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合格的好学生。
 
  在一小学,法治副校长许星星通过生动的实践案例和社会热点,围绕防校园欺凌、防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内容,通过互动问答等形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在他们心中播下了一粒“法治种子”,引导学生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开学第一课”不只是走进校园普法宣讲,同时也要引进来,通过实地参观法院,走进审判法庭,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法治魅力,零距离感受司法庄严。法治副校长檀义男在带领同学们参观的同时也为同学们介绍了法徽、法袍、法槌的由来和象征意义以及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的工作职责,并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三小学,法治副校长魏为以解读重点法律知识、讲解典型案例的方式围绕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帮助同学们进一步增强法律的意识和保护能力。还有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知识教育。同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征,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
 
  在初中,法治副校长郭丽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经过、法律意义、深刻内涵、基本原则和重要举措,让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她还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爱国主义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履行公民义务。
 
  在高中,法治副校长刘雪飞以热门电影《第二十条》为切入点,灵活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主要内容,对正当防卫、自我防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就当前同学们比较关心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如:校园霸凌这类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引导同学们如何避免校园霸凌、保护自己、做到及时沟通报告,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法院将继续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形式,以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形式,发挥普法引导作用,强化青少年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共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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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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