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学生观摩庭审
时间:2024-03-25 17:25 浏览次数:
法庭变课堂学法零距离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学生观摩庭审
山东新闻网:(杨刚)为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素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联合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东北师范大学长白山实验中学的学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用真实的庭审现场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正式开始。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30余名高中生穿着整齐的校服笔挺地坐在旁听席上,目光认真又充满好奇。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整场庭审持续了近一个小时,为同学们呈现了一场程序规范、紧凑有序、详略得当的庭审活动,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
庭审结束后,法治副校长刘雪飞及检察官向学生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案件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同学们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并告诉同学们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随后,刘雪飞结合实物向学生们讲解了审判庭布局及法袍、法槌和法徽的含义;紧接着指导学生们穿上法袍以及律师袍,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律师等角色,让学生们站在第一视角“沉浸式”体验法院的审判过程。
一场庭审观摩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联合辖区内中小学校,共筑多方普法“合力”,积极探索多元普法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堂,努力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