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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探索物业纠纷调解新路径
时间:2024-03-25 17:1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物业服务关系群众生活,既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治理的难点。因物业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成为了矛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月8日,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推进物业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维护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城东街道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健全物业类矛盾纠纷化调解机制,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成立物业管理调委会,搭建多元解纷“连心桥”
 
  城东街道物业管理调委会是专门针对物业类矛盾纠纷成立的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是以街道物业工作专业人员、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网格员以及社区“两委”干部为基础搭建的工作队伍。
 
  城东街道物业管理调委会通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物业管理纠纷预防和调处作用,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配合,搭建起多元解纷“连心桥”,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类纠纷化解在基层。
 
  狠抓三支队伍建设,锻造矛盾调解“新力量”
 
  一是抓好业委会队伍建设。街道46个小区全部按照党员比例不低于60%的标准建立起红色业委会。业委会积极参与矛盾调解,为小区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抓好物业公司队伍建设。聘请物业公司经理兼任社区书记助理,加强物业管理与社区网格融合,物业人员进入每个社区网格群,第一时间解答居民疑问,提升问题解决速度。
 
  三是抓好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社区充分发挥与居民的纽带联系作用,居民遇到物业管理的难题,社区及时联系物业、业委会,三方合力解决。
 
  “四方”联动“三方”见面,按下纠纷调处“加速键”
 
  遇到物业纠纷问题,街道和社区积极主动作为,深入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了解矛盾纠纷起因、发展阶段、争议焦点,及时联合法律顾问分析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街道指导、社区牵头、多方协力、业委会助力”的“四方”联动机制,制定纠纷调处方案。
 
  社区通过组织业主代表、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当面协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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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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