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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郯城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3-14 17:5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我买的烤鸭变质了,能要求店家退一赔十吗?”“我经常吃的油条被发现添加剂超标,我能主张赔偿吗?”“打消费维权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现场群众纷纷提问,法院干警一一作答。3月14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以“依法维权,诚信经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场群众积极互动,收到良好效果。
 
  干警们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商户、住户,通过发放资料、宣讲案例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干警们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和维权意识。现场群众积极参与互动,并表示法官讲解的知识听得懂、用得上、受启发,今后如果遇到消费侵权,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活动中,干警们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进店、入户释法50余次,接受咨询3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观念和商户诚信经营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徐西江 吴青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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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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