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司法局开展“莘情志愿--莘县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2024-03-07 17:1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春回大地万物苏,雷锋精神润莘州。2024年3月5日是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展现志愿风采,普及法律知识,3月5日,莘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正义之心”志愿者、律师等赴莘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集中开展了“莘情志愿--莘县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党员干部、普法志愿者身穿“暖流润莘”红马甲和法治宣传红绶带,向来往群众介绍雷锋精神的内涵,引导现场群众自觉养成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自觉践行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怀揣信念的能量、拥有大爱的胸怀、饱含忘我的精神、充满进取的锐气,薪火传承、生生不息,争做雷锋精神的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
同时,志愿者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八五”普法规划、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知识读本送到现场群众手中,重点讲授了民法典中新增的法律知识点和热点,解答了群众关于物权、债权、继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随后,志愿者们还围绕党内法规主题公园、宪法公园、民法典公园进行巡检,及时清理现场杂物、擦拭法治阵地污渍、维护公园卫生,为来往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卫生、整洁、有序的学法休闲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通过本次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了雷锋精神,描绘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生动场景,普及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