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联合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2024-03-06 10:00  浏览次数:
  “学习雷锋好榜样普法春风润少年”
 
  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联合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志愿服务活动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好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法学会先锋工作站、先锋路街道银河社区以及普法志愿者们积极行动,联合开展了“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学雷锋志愿活动。
  活动中,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部分师生、法学会先锋工作站、银河社区工作人员、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微光志愿服务队、普法志愿者们认真清理了辖区内马路边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同时,中学生志愿者们带着抹布擦拭了银河社区的宣传栏,经过志愿者们的认真劳动,使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街道面貌焕然一新。
 
  随后,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的师生来到先锋司法所。先锋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的学生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中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中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典型案例,鼓励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在新的学期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后,先锋司法所组织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的中学生开展了普法阅读,与学生们进行探讨交流,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向同学们发放了宪法视力贴、青少年普法读本、法治手提袋等法治宣传品,鼓励同学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遵纪守法,远离校园欺凌,远离邪教组织,防范电信诈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此次学雷锋日志愿活动,重温了雷锋精神,传递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提升了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今后,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王培懿)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