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梁山县四“抓”工作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时间:2024-02-29 10:0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年来,济宁梁山县委依法治县办通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文件,细化工作举措,在尊法守法学法普法考法执法等方面探索出一条梁山特色法治政府建设之路。
一是抓法治教育。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十进”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干部“深入学”,会前学法和法律顾问列席会议成为政府常务会议的固定议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成为理论学习的必修科目,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成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平台,法治教育实现“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二是抓依法行政。全面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全覆盖审核、执法信息全社会公布“三项制度”,推动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配备移动执法装备,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济宁执法”手机APP录入,确保执法全程可回溯。
三是抓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服务企业上做“加法”,为企业提供“保姆式”“零距离”跟踪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深入
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四减”行动,全力提升审批效率;在政策集成上做“乘法”,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的乘数效应;在破除藩篱上做“除法”,降低准入准营门槛壁垒,消除地方保护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四是抓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完善综治中心、调解平台和个人调解室,实施“雪亮工程”和“民意5来听”活动,不断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创新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县级领导+法律顾问”答复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在原有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基础上建立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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