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法先“枫”挺在前,示范引领提质效|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举办2024年第二场“一案一精品”示范庭审
时间:2024-02-29 09:5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提高精品工程意识,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庭审程序规范化水平,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能力,2月28日上午,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了一场刑事案件示范庭审活动,社会各界人士出席庭审现场进行观摩并发表感言。
该案由三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过程平稳有序,规范严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促进公正和效率的统一。
庭审后,旁听案件审理的法官代表、公安代表、调解员代表、法院干警代表依次发表观摩体会。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和玲
身为民事法官,平时办案虽与刑事法官风格不同,但观摩示范庭审让我受益匪浅,对于今后民事开庭也要力求更加严谨、规范。同时让我对能动司法理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以后工作中,我会努力将能动司法的理念延伸到庭审过程中,提高司法公信力。
黄泥河森林公安局王世鹏
通过庭审观摩,我认识到要适应法治建设新征程,必须在侦查方面,要由习惯“抓人破案”为中心向“取证定案”为中心转变;在取证方面,要由偏重“言词证据”为中心向
以“实物证据”为中心转变;以旁听者的身份来参加庭审,我了解了审判权在庭审过程中的运作过程,培育了自己的法律意识,也切身感受到了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的重要性。
人民调解员赵群
通过“旁听观摩”和“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我们人民调解员零距离接触法庭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真切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严谨,学习到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审判程序有了更加直接的认识。庭审中,法官的审判方法、询问技巧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也进一步提升了我们人民调解员对证据认定的判断能力和调解技巧,为今后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干警代表刘金龙
此次庭审观摩,使我真切地感受到,一个成功的庭审需要法官充分的庭前准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娴熟的法律知识、高超的驾驭能力、精准的焦点归纳和团队全身心地投入。观摩优秀示范庭审就是一个学与思相得益彰的过程,以此为促进,不仅使我对书本上的法学知识有了一个“温故而知新”的过程,还领会到了如何驾驭庭审现场的定力和气质。
示范庭审活动,既是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探索新途径打造精品工程的关键一步,也是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
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多元化解的重要举措,更是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化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点睛之笔。为法官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庭审技能、增强庭审驾驭能力提供了一个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平台。通过示范庭审,“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加强调解队伍赋能,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发展。下一步,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加强司法能动,有效发挥“一案一精品”活动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探索符合辖区特点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林法实践,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