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高新区检察蓝邂逅火焰蓝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时间:2024-02-06 17:1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 崔丹丹)值龙年春节假期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做好节前检察机关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干警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应急处置能力,2月5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围绕“组织消防培训确保安全过节”主题,举行第20期“乐知”讲堂,邀请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全体人员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培训。
  培训以“理论+实践”的方式进行。培训中,消防救援人员综合运用PPT、播放视频等形式,结合近期发生的火灾案例,为全体人员讲解了节日期间常见的火灾隐患及制止方法、如何逃离火灾、如何正确拨打119报警并利用报警期间进行自救、灭火基本方法等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结束后,又以知识问答的方式让干警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知识,加深参会人员的印象。随后组织干警进行了实操训练。
 
  “这个是我们的室内消火栓,用法主要分四步,一甩、二接、三接、四拧,首先甩开防水袋,确保....”消防救援人员拿起消防栓进行分解式详细介绍,随后,干警们按照讲解步骤进行了实际操作,确保能够在遇到突发火情时,熟练操作,临危不乱。培训结束后,又实地查看了院内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干警消防安全意识,丰富了理论知识,提升了动手实操能力,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了火灾的危险性和消防知识的重要性,会将所学知识传播给身边的人。下一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将持续树牢安全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加大对院内相关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守安全底线,为办公办案安全筑牢“防火墙”。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