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任城治“欠薪”安“民薪”
时间:2024-01-22 14:5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 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家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的傅先生通过“济宁市劳动纠纷维权平台”反映了一条线索,自己入职4天离职后被用人单位以“入职未满7天不发放工资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刻与被投诉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向其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番沟通下来,当天傅先生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为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济宁市推出“济宁市劳动纠纷维权平台”,劳动者只需打开微信扫描商业楼宇现场张贴的“劳动维权”二维码或搜索“济宁市劳动纠纷维权平台”小程序,进入“问题反映”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即可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地发起维权投诉。
 
  为推广方面使用效果方面,济宁市任城区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劳动监察机构深入各类项自工地、商圈楼宇张贴劳动纠纷反映平台宣传页,并主动对接乡镇(街道)及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积极发动社区网格员、志愿服务者、项目管理人员等力量,在社区宣传栏、居民微信群、行业主管项目开展广泛宣传。
 
  在提高办理质效方面,济宁市任城区明确专人受理、办理“济宁市劳动纠纷维权平台”线索,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反映人了解情况,交由属地人社所协调处理,对于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提级立案处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保证在同类平台中办理速度最快、办理质效最高。
 
  下一步,济宁市任城区将把欠薪投诉量大的行业企业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实现精准摸排、提前预警,动态掌握风险底数,做到“未病先防、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和依法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曹天)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