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被山东省检察院确定为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规范化实效化试点优秀单位
时间:2024-01-08 17:4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3年3月,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规范化实效化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内容,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中着重解决异地帮教、考评标准、司法社工服务办法等难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工作成效及经验被槐荫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在《槐荫改革》刊发、被山东检察情况反映刊发。
2024年1月4日,经综合评审评定,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规范化实效化试点优秀单位。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前期试点工作成果,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槐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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