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市梁山县韩岗司法双节期间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时间:2023-10-06 10:19  浏览次数:
  “双节”护稳定
 
  济宁市梁山县韩岗司法双节期间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山东新闻网:为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10月1日至3日,梁山县司法局韩岗司法所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活动。
 
  走访过程中,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家庭成员、村干部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情况;工作人员现场通过手机矫务通查看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情况和行动轨迹,详细询问了解其社会活动情况;对于有轻微违规情形的进行谈话教育和提醒,强调依据违反规定程度相应的处罚情形。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一定要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每天按时打卡,主动配合信息化核查,定位手机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畅通,不关机、不停机,一定不能私自外出,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前必须向司法所请假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及村干部进行沟通,引导他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走访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生活、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暖心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有效应对困难,走出生活困境。对于“双节”期间存在违规情形的也及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本次走访对象主要为新入矫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有禁止令、有违规情形的重点人员。通过本次活动,司法所及时了解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并进一步掌握了重点矫正对象的动态,为今后的个别化矫正提供了分类依据,也对所有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教育警醒,有效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毛学贞)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