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济宁市梁山县“学法+普法+述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时间:2023-09-15 15:0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山东济宁市梁山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落实“学法+普法+述法”制度建设作为推动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重要抓手,创新法治建设形式,加大督察力度,狠抓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学法制度,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之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见效。
 
  二是着力铸牢法治理念,认真抓好学法普法工作。将学法作为“规定动作”,制定印发了《梁山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在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法活动。全县各单位通过季度学法的形式,学习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全县1.3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三是压实法治建设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跟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领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郭彬)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