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泗水县依托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财政”
时间:2023-09-11 10:3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张 腾)为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泗水县财政局立足完善机制、平台创新等重点,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财政信息400余条,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
 
  一是立足完善机制,形成公开合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直接抓,各科室(单位)协同抓的领导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了《泗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泗水县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具体规定,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是立足突出重点,体现财政特色。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政策文件、采购目录和标准、采购项目实施等信息13条,明确了42类137项禁止行为,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预算公开内容、时间及流程,在公开环节上做到了公开模板一致、公开方式一致、公开时间一致,保障了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预决算公开率达100%。
 
  三是立足平台创新,拓展公开路径。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协调,及时开展数据对接、调整栏目等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升级,优化预决算公开归集方式、发布流程,方便群众在线点击查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政府开放日”、“走基层、转作风、办实事”活动、民意“5”来听、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更贴近地宣传和解读财政相关政策信息,提升公众对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知晓率。(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财政局)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