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司法局徐庄司法所——开学第一课,送法助成长
时间:2023-09-11 10:1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为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9月7日,莘县司法局徐庄司法所联合徐庄派出所、基层法学会徐庄工作站来到徐庄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学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让法治阳光照进校园,让法治理念扎根少年。
课上,徐庄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王守学以“远离校园暴力,拥抱美好未来”为主题,就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校园暴力的危害以及校园暴力如何应对与防范三个方面的内容,与徐庄中学的学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引导学生们学习了解《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教育学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校园暴力要敢于说不,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抵制校园暴力。亲和有趣的讲解,鲜活生动的案例,简明直观、浅显易懂,让学生们将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牢记心间,为青少年系好了培养法治意识的第一颗扣子,全体师生受益匪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法治建设的未来在青少年身上,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也将由一代代的青少年接力完成。下一步,徐庄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正确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塑造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让法治之光照亮青春成长之路,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