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村规民约接地气,乡村振兴有底气
时间:2023-09-06 16:2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村规民约约束力,倡树美德健康新生活,助推乡村振兴。今年以来,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全面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有了新活力、环境有了新面貌、社会有了新风尚,村规民约已成为培育文明新风、推动基层治理的新载体。
强化组织引领,高位推动落实。池上镇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修订要求、内容、程序,指导44个村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各村分别成立工作小组,通过入户、小组会议、微信群、征求意见函等方式结合村情实际征求所有群众意见,认真研究修订完善,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镇、村两级联动工作格局,确保各村严格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认真进行村规民约的修订。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广度深度。池上镇把宣传发动作为修订工作的重要基础,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村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及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小组会、群众代表会、户代表会、培训会、入户走访的同时,大力宣传讲解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修订程序、重大意义等,发动村民积极参与、主动遵循,让村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熟知、在潜移默化中认知、认同、认可、应用,形成遵守村规民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制定程序,注重修改内容完善。严格《村规民约》制定程序,遵守民主程序,按照基本程序步骤(征集民意、拟定草案、修订完善、审议表决、备案公布)进行制定和修订,通过召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征求党员、群众代表、老乡贤等人员意见建议,对村规民约条款逐条进行审定。并结合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体现“一村一约”特色,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合法审查,确保审核程序规范。积极与驻村法律顾问、司法所联系,开展对44个村的村规民约的审核、备案以及履约督促检查责任,并做好审核和指导村规范完善及调整新增事项的修订工作,对研判不清的内容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业务指导部门,根据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建议及各相关业务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再次调整完善。确保新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不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内容符合实际、贴合村情民情,切实可行。
强化监督执行,注重落实效果。目前,池上镇44个村的村规民约均已修订完成。为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落地落实,池上镇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发挥镇村文明实践站所的载体功能,将乡村治理和为民办事、网格化管理、村规民约有机结合,把村内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从细小之处规范群众言行举止,形成“一帮人”带动“全村人”的局面,树美德健康新生活。同时,将矛盾纠纷调解、婚丧嫁娶、村容村貌、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村规民约的重点内容不断推动移风易俗,确保村规民约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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