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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法院导诉员叶舒华的“诉前调”情节 把纠纷挡在“公堂”之外
时间:2023-09-05 11:18  浏览次数:
  把纠纷挡在“公堂”之外
 
  山东郯城法院导诉员叶舒华的“诉前调”情节
 
  山东新闻网:“叶同志,真是太感谢您了!官司还没开始打就帮我要回了欠款!真是又快又省钱!要不是咱法院给力,我这笔欠款怕是要不回来了。”近日,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高圩子村村民高某给郯城法院立案庭导诉台值班法警叶舒华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当面感谢他帮忙要来近3万元的货款。
 
  高某一直给某小型超市供货,期间产生的一批货款清单一直未结算,累计欠款近3万元。高某多次索要,但对方以种种原因推脱不给,甚至把他的手机号拉黑。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叶舒华认真倾听高某诉求,发现高某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一旦走诉讼程序,欠款并不一定能够全部要回。看着高某着急而又满怀期盼的眼神,叶舒华拨通了欠款人的电话,表明身份后向对方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劝告,对方说“那我现在就去找你吧。”一个小时后,双方在导诉台前见面,两个小时后,欠款人将近3万元欠款转到高某账户。
 
  今年40岁的叶舒华是一名退伍军人,曾获得过武警总队的嘉奖,2009年到郯城县人民法院任聘任制司法警察,从2010年起在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导诉员”工作。近年来,郯城法院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发出“人人都是调解员”“止纠纷于我”的号召,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叶舒华充分发挥导诉员处在诉讼服务最前沿的岗位优势,自觉参与矛盾化解,把小小导诉台变成了定分止争的“前沿哨”,打造了郯城法院司法为民的又一张“名片”。
 
  在导诉员的日常工作中,叶舒华首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复、解答,对矛盾尖锐“棘手”的纠纷,则作为“桥梁”,帮助“连线”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听着当事人的倾诉,看着焦急、迷茫而又充满期盼的眼神,热心肠的叶舒华常常为当事人遭遇的不平事而义愤填膺,为当事人面对的难题忧心忡忡,对弱势人群的遭遇充满了同情。他每天为当事人提供着热情精准的引导和贴心周到的服务,心里却思考着如何能尽自己一份力帮助他们减轻诉累、化解纷争?
 
  一通电话开启了叶舒华的诉前调解之路。2020年8月底的一天,几名高中生来到郯城法院导诉台,怯生生说:“叔叔,我们要起诉。我们在市里一家火锅店端了一暑假的盘子,可是老板就是不给发工资。”叶舒华认真听着孩子们七嘴八舌的倾诉。原来,7名同学暑假里为了挣学费和生活费,相约在市里一家火锅店打工,然而他们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却没有按时领到心心念念的工资。快开学了,火锅店4名合伙人相互推诿,工钱要不来,孩子们很着急也很无奈。
 
  “我来打电话沟通试试!”看着孩子们无助的表情,叶舒华拨通了学生们提供的电话。表明身份后,理亏的饭店老板明显紧张起来,支支吾吾地把责任推给其他合伙人。“孩子们勤工俭学不容易,你们怎么忍心这样做?”“如此信誉,你们今后的生意还做不做了?”“知不知道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违反法律法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番话让对方无言以对。慑于道德的拷问和法律的威严,4名合伙人商议后给叶舒华回了电话:“让他们别告了。我们给钱。”当天下午,共计24000元工资款打到了学生们提供的账户。孩子们深深鞠躬说“叶叔叔,您真厉害!打一通电话就把我们工资给要来了。我们不用花钱费力耗时间打官司了!”
 
  这起讨薪纠纷成功化解于成诉之前,让叶舒华感受到了诉前调解给当事人带来的好处,也坚定了他开展诉前调解的信心。从那以后,对一些案情相对简单、诉求争议不大或是当事人存在诉讼困难的纠纷,叶舒华会主动在源头介入,迅速在成诉之前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庙山镇七十多岁的张大爷和张大娘经亲戚介绍给本村王某看房子、干杂活。王某全家到外地经商,一所大房子和满院子的花草无人照看管理,就雇佣两位老人帮忙打理,平时浇浇水、拔拔草,约定每月支付500元工资。可是半年过去了,两位老人却没有收到王某一分钱,打电话王某也不接,亲戚帮忙索要也没有结果。老人没办法就骑着三轮车跋涉30多里路到法院讨说法。看到风尘仆仆的两位老人,叶舒华赶紧迎了上去,认真听取老人的倾诉后,叶舒华说:“大爷大娘别着急,我来想想办法。”
 
  叶舒华拨通王某的电话,对方没有接,就编辑了一小段信息发了过去:“你好!我是郯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叶舒华。你拖欠张某某夫妇的工钱3000元,如今两位老人来法院诉求解决,你接受诉前调解吗?请回电话沟通。”10分钟后,王某回了电话。“老人都这么大年纪了,你良心上过得去吗?……”叶舒华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给王某“上了一课”。“叶同志,我错了。工钱我给,马上给……”随即王某请求加叶舒华微信转账3000元让他转交给老人。拿到钱后,老人喜出望外,千恩万谢地说:“孩子,多亏你帮我们讨来了这血汗钱!这够俺们买三年的饭啦……”从此,两位老人记住了叶舒华,春天家里的樱桃熟了会摘一捧送来给他尝尝鲜,秋后门前的柿子红了也会摘几个最大最红的送过来让他尝尝,其实就是想找个由头来看看热心帮助过他们的恩人。叶舒华把两位老人当成自己的亲人,留吃饭、帮打车、买衣服、买药……演绎着司法为民、鱼水情深的又一段佳话。
 
  春夏之交的一天上午,专门从事蔬菜贩运的王龙急匆匆地来到郯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逢人就说“太不讲理了,俺得告他!”叶舒华赶紧迎上去,让他别激动慢慢说。原来, 王龙和承包土地种植土豆的张虎达成口头协议,买断他种植的27亩土豆,缴付了5000元定金,并拉走了一车土豆。然而,土豆市场价格突然涨了起来,张虎以更高的价格把27亩土豆卖给了别人。王龙找张虎讨要说法并索要定金,张虎不承认以前的口头协议并以包地种植辛苦利薄等种种原因推脱不给,后来干脆把王龙的电话拉黑了。王龙气愤不过来法院主张权利。叶舒华立即用发信息的办法联系上了张虎。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于是在叶舒华的主导下双方坐到一起协商化解纠纷。最终张虎退还王龙5000元定金,王龙拉走的一车土豆作为补偿不再收费,双方握手言和。
 
  无须经历繁琐的诉讼程序,不用花钱请律师,就能主张自己的权利,这其中的方便和快捷让许多当事人喜出望外。  遇到一些比较难调解的案件,叶舒华也不气馁,总是想方设法寻找突破口。在一起退婚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担心调解法律效力不够,想通过开庭出具判决书减少今后此类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失。叶舒华积极找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他给出的调解方案被采纳。调解成功后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满足了当事人的要求,让案件真正案结事了。
 
  叶舒华调解的案件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类案件,还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骗婚、退彩礼的等,大都是一些标的额不大、矛盾不深的小纠纷、小案子。叶舒华牢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只要当事人到导诉台咨询、有调解意愿和可能的案件,他都当做最大的事,尽最大努力去争取化解。在诉前调解的路上,叶舒华不断前行,渐入佳境,三年来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10件,过付金额200多万元。
 
  随着调解成功的案例逐渐增多,叶舒华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不少当事人“慕名”到导诉台找他化解纠纷,“叶舒华诉前调解登记簿”也记满了两大本。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叶舒华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成立了“一谈就成”工作站,一边一丝不苟地履行着导诉员的职责,一边乐此不疲地进行着诉前调解工作。有人问他:“老叶,你调解纠纷分文不取,操那么多心干嘛?”他憨厚地笑着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看着当事人无助的样子,忍不住就想过问过问,能帮上忙的咱就帮一下。问题解决了咱心里也舒坦!(徐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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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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