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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郯城县一男子以“网恋”为名实施诈骗被判刑
时间:2023-08-17 16:30  浏览次数:
  “抠脚大汉”变身“甜美女友”
 
  山东省郯城县一男子以“网恋”为名实施诈骗被判刑
 
  山东新闻网:你以为声音温柔甜美的网恋对象是一位小鸟依人、楚楚动人的美丽少女,殊不知“她”可能是一名虬髯秃顶、五大三粗的抠脚大汉。网络时代造就了更丰富的恋爱方式,也给骗子带来了更多的可乘之机。年逾半百的男子朱某利用其声音偏女性化的特点,变身“甜美女友”,通过“网恋”的方式诈骗多名单身男性钱财,甚至骗人到自己家无偿劳动两年多。日前,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71500元。该判决已生效。
 
  朱某是郯城县某村农民,虽然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但是他在村里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除了种田没有其它经济收入。不知何时起,他萌生了利用自己声音偏女性化的特点,通过电话、网络冒充女性诈骗的想法。
 
  2014年至2016年,朱某虚构女性身份,以做生意需要钱、恋爱结婚等为由,先后诈骗樊某50500元。2020年,朱某为刘某介绍女友“刘艳”(自己虚构的女性角色),让“他们”通过电话和网络恋爱,并以“刘艳”身份劝说刘某两次借钱给自己(朱某)共计90000元;期间又以“刘艳”生病住院、买衣服等理由诈骗刘某20000余元。2020年5月,朱某虚构女性身份“张美琪”与耿某恋爱。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耿某应“张美琪”的要求去朱某家帮忙干活。每次耿某要离开朱某家,“张美琪”就通过电话阻止。后杨某通过耿某在电话里认识“张美琪”,“张美琪”又以没有路费、需要看伤等理由,骗取杨某1000元。
 
  后经被害人举报,朱某落入法网。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从宽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恋带有一定虚拟性,很难做到知根知底,成为诈骗犯罪的易发地。不法分子往往虚构身份信息,在网络上搜集一些美女照片进行伪装、假借感情为由行骗。如果在交往过程中,对方从不和你在线视频或者见面,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还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那么对方很有可能是网恋骗子。网恋要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当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要提高警惕,保存好证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苏萍 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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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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