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性发作不由人,醉酒开车祸害深
时间:2023-08-09 15:4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杨刚)8月7日20时32分许,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679县道店上镇鳌街村南路段发生一起醉酒驾车、逆向行驶与6名行人碰撞事故,现场6人伤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依法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57mg/100ml,为醉酒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官提醒:近年来酒驾、醉驾撞人案件时有发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喝点酒没啥问题,自己酒量大或者没喝多,开车完全没问题,对自已太过于自信、麻痹大意。殊不知,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往往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我们要对酒驾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要做到防微杜渐,切不可麻痹大意!要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从而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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