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伙伴运动起纠纷,共心共情化纷争
时间:2023-08-01 17:4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刘建芬 谷宇)这天,陈某焦急的带着孩子小刚(化名)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经了解,小刚和小海(化名)同在一个社区居住,年龄相仿。暑假期间,两人经常邀约一起打篮球。活动中,两人发生肢体碰撞,导致小刚摔倒,脸部受伤,眼镜损坏。事件发生后,两人渐渐生疏,双方家庭也因此产生纠纷。
“我儿子脸上会留疤,他肯定要负责。”小刚的母亲陈某情绪激动地说。陈某夫妇多次找到小海的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也找中间人协商调解,因赔偿金额不一致,每次都不欢而散。房寺司法所专职调解员马丰民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决定召集双方监护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次日,马丰民邀请双方监护人到言和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开始,马丰民先扮演“倾听者”,倾听双方家长对事件的描述、感受以及担忧和困扰。“我也有孩子,咱们家长都拿孩子金贵,都能理解。”其次,马丰民扮演“引导者”,引导家长换位思考,相互交流,以便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和情感。“咱们家长今天都想解决问题,不然咱们也不会来这儿。”最后,马丰民扮演“支持者”,站在双方的立场提出问题解决的方式。“既然之前没有将赔偿谈妥,这次咱们双方就赔偿各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也让孩子们在暑假开开心心的。”在马丰民的“三步走”引导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马丰民趁热打铁,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正值暑假期间,孩子发生冲突在所难免。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涉及孩子的纠纷,调解的难度比普通的纠纷难度更大,纠纷处理不好,还会激化其他矛盾,所以要求调解员不仅要具备热情和耐心,还需要有丰富的经验、广泛的知识和灵活运用的技巧,多倾听诉求和抱怨,关注当事人的情感和需求,多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帮助他们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