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人的群里有34个拖,这样的新型骗局一定要警惕
时间:2023-07-24 18:0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杨刚)近日,江苏的一起诈骗事件引起热议,当事人李女士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寄来的一份“红头文件”,表示现在为某平台的部分投资人办理清退事宜。因李女士在这个平台投资过,后来平台“爆雷”,钱全部打了水漂。李女士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如今见到“清退通知”,于是扫描了文件上二维码加入了“清退”群。进群后,对方先让其缴纳投资款的20%作为税费,在其转完5905元的“税金”后,又以缴纳“对冲金”为由让其继续转账7万余元。为了尽快回款,李女士先行转账了35000元,正当要再次转账时,接到预警提示的民警找到了李女士,向其揭穿了诈骗团伙的骗局。原来该群里35个人中34个都是托,只为骗李女士一人。经过民警的反诈宣讲,李女士彻底醒悟,也多亏了民警及时赶到,帮其挽回了部分损失。
法官说法
手机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给我们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便利,但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在生活中,应当注意防范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平时常用的聊天软件进行诈骗,天上不会掉馅饼,尤其涉及到转账时,更是要注意防范,防止上当受骗。对于实施诈骗人员,等待他的当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