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绿化种菜起纠纷 人民调解复原貌
时间:2023-07-19 11:06 浏览次数:
我叫马丰民,是房寺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最近,我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破坏绿化带种菜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耐心调解, 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一位姓李的女士来到房寺司法所,面留难色,欲寻求帮助。“我也是听说咱这里能给调解纠纷,所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过来问问。”我让李女士先坐下,倒上一杯水,让她慢慢倾诉。
李女士是社区的保洁员,村民刘某将社区的绿化带进行破坏后私自种植蔬菜。李女士作为该路段的保洁员,多次劝说刘某,刘某依然固执己见,我行我素。在近期环境整治时,李女士再次劝说刘某,刘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指责李女士无权管他,推搡了李女士,甚至扬言要找李女士的麻烦······
为了遏制事情进一步恶化,我和同事立即前往现场实地查看,了解绿化带的破坏情况和面积大小。查看完现场后,我和同事找到村干部,与刘某进行了沟通。首先我试着与刘某拉近距离:“咱庄户人家中了一辈子的地,想种地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绿化带是滤尘、减弱噪音,里面种植蔬菜不仅不卫生,而且也影响美观。况且公共绿地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和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侵占,私自占用的公共绿地将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我的劝说,刘某逐渐平静下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过激行为。我又趁热打铁地说:“李女士的劝说是出于对你的保护,不然受到处罚,更加得不偿失。”
随后我邀请李女士到现场,刘某对自己的过激言论,真诚道歉,并表示三日之内将菜去除。李女士也表达了对刘某的理解,双方握手言和。
绿化带为了美化环境,减少污染,“绿化带种菜”容易造成“你圈我也圈,你种我也种”的恶性循环。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所以在调解过程中我们以心为纽,换位思考,沟通和关怀,释法明理,这也是我调解工作的法宝之一。 (刘建芬 谷宇)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