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济宁梁山县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时间:2023-06-27 10:5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近期,梁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梳理调整,提请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关于公布县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5号),发至各乡镇(街区)、部门 ,并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无证利民”。
 
  经审核确认,2023年梁山县县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233项,涉及8个部门单位。其中县公安局8项、县民政局1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项、县农业农村局1项、县卫生健康局21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100项、县医保局12项,后期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清单的公布促进了政府便民利企、简政放权和行政效能提升,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推动政府工作向更高效、更透明、更规范的方向发展。(姚明宽)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