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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积极开展基层“沉浸式”普法
时间:2023-06-19 16:0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近年来,莘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因时、因事、因人、因地”的基层“沉浸式”普法,着力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构建全民深度参与的普法格局,有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因时”普法,搭建全时空普法网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在莘县电视台开设《法治莘县》节目,增设《局长(主任)讲法课》和《公共法律服务大家谈》两个子栏目;在莘县广电开设莘县之声《法治在线》节目,定期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等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听众法律咨询。县应急管理局在电视台开设《安全大家讲》,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开设媒体普法栏目,同时利用“长安莘县”“莘县公安”“莘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莘县”等微信客户端定期进行普法。强化县、镇(街)、村(居)三级微信公众号联动,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打包”搬到群众“掌上”,200名镇村法律顾问提供24小时“点单”服务,打通了基层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坚持“因事”普法,紧跟热点重点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建设,组织各部门深入开展涉农普法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安全普法,将适用的法律知识送到农民身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行政案件旁听观摩庭审,强化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力度,开展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随意处罚”攻坚行动和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紧跟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组织社区法律顾问走进村、社区,“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因人”普法,精准定位普法对象。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带头开展学法;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根据本单位职能自定学法内容,县委依法治县办定期指导督促,确保学法实效。强化基层群众学法,以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行政处罚法等为重点,组织司法所干警、律师、镇村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开展“法律十进”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月”等专项普法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司法所干警、律师和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开展校园防霸凌、防溺水等法律法规宣传。
 
  坚持“因地”普法,强化实体阵地建设。按照“全面、就近、通俗、便民”原则,高标准建成了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宪法主题公园和民法典主题公园;积极打造“莘情普法”和“两河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沿徒骇河、金堤河规划建设系列法治文化阵地,增设法治文化标识风景石、法律法规展示栏以及普法石刻书,使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全力加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改造或新建镇村法治主题广场、公园、法治宣传栏和“法治书屋”等阵地,让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民沉浸在法治氛围中,感受公平正义,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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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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