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梁山县多举措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
时间:2023-06-14 15: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年来,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及县财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每年都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管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体。
一是明确范围,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县司法局会同县财局联合出台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和案件补贴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明确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社会组织人员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所属单位或者个人的补贴费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调研、案件质量评估等其他办公费用的支出费用。县中心设立独立账户,单列科目,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无擅自改变经费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现象。
二是区别分类,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精准度。在明确法律援助经费列支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法律服务形式,将法律援助补贴分为办案补贴、值班律师补贴、法律咨询补贴、认罪认罚法律帮助补贴以及其它形服务形式的补贴等类型,不同援助事项享受不同补贴标准,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大幅度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精准度。
三是动态调整,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时效性。法律援助补贴一般由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组成,直接费用是指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的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拟法律文书费等费用,根据不同类型的法律援助事项确定定额标准,翻译费、公证费、鉴定费分别确定报销限额,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基本劳务费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服务天数、补贴系数确定。补贴系数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案件数量增加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确保补贴金额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四是加强考核,实现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市局及县财局每年都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明确法律援助补贴与服务质量相挂钩,强化法律援助经费绩效考核评价,发挥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最大效益。不断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管理,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严格规范办案补贴的发放程序,形成补贴发放、使用、审核、评价闭环,确保我县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程兆伟 王金秀)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