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组织开展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3-06-05 09:3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认真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促推“六大保护”共同发力,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30日下午,槐荫区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关工委、区共青团、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烟草局等单位代表,家长代表及46名辖区师生代表受邀参加活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泳淳及第三检察部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中,区检察院干警组织与会人员观看了“梦之航”未检纪实片,全面了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并向学校师生赠送了《小学生权益保护手册》《中学时代》等法治读本。在干警的带领、讲解下,与会人员一并参观了 “梦之航”未检法治教育基地、党性教育阵地、检史室等场所,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检察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区检察院重点介绍了2023年上半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进展及取得的成效。与会代表对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如何结合自身单位职能落实“两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就下一步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最后,王海龙检察长表示,感谢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区检察院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对于未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以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以“求极致”的标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希望各单位立足各自专业优势在资源共享、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困境儿童救助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