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构建和谐小区”双主题法律宣传活动
时间:2023-06-02 18:0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杨刚)6月1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主题为“最优人居环境、最美生态家园”、“物业管理、方兴未艾、携手奋进、共创和谐”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拉起横幅,搭起法律咨询台、摆放各类宣传单页、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环保资料、向群众讲解环境保护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和提供公益诉讼案源线索,扩大公众对生态环保和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同时法院干警发放“讲解关于物业服务那些事儿”宣传单页,为广大业主讲解拒交物业费存在的认识误区,告知业主物业公司有哪些法律责任,以及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时,业主该如何维权等,同时告知拒绝缴纳物业费不仅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损害,同样会给自身带来不便及损失。
现场活动气氛热烈,群众参与度高,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认植识物、《民法典》宣传册、共建生态文明购物袋等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意识,提高了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让参与活动的业主知道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不是冤家对头,而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应该坦诚相待,以友相伴,以心相处,以和为贵,共同管好居住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