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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郯城县:法官进村 “典”润民心
时间:2023-05-29 14:4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土地承包中咱们农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民法典》里是这样说的……”,5月26日,山东省郯城县李庄镇八里屯村委大院里,大树参天,浓荫匝地,郯城县人民法院庙山法庭庭长刘涛、法官助理冯遵敬和村民们围坐在树荫下,聊得正热闹。
 
  风吹五月,鲁南大地麦穗飘香。麦收时节也是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多发的时候。郯城法院瞄准民需,积极落实、落细“小案不小办”要求,不失时机地组织法官巡回田间地头,化解涉农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民法典》知识,为即将开始的“三夏”生产护航、助力。
 
  刘涛法官以刚刚巡回审理的一起涉及土地流转的承包合同纠纷为例,以案释法,现场说“典”。这种拉家常的方式,引起了村民们的兴趣,大家结合各自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提问,法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一为村民们答疑解惑。浅显易懂、精准到位的讲解,让村民们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也对《民法典》充满了兴趣。法官乘机教育和引导大家加强对《民法典》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村民们纷纷说:“有《民法典》为我们撑腰,有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心里有底了,干劲更足了!(徐西江 刘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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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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