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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三轮车肇事逃逸 六小时后嫌疑人被抓获
时间:2023-05-27 08: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男子驾驶三轮摩托外出务工,途中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距案发时间仅仅过了六小时,肇事嫌疑人闫某兵就被费县交警抓获归案。
 
  5月23日6时55分许,在327国道费县探沂段与229省道交汇处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中年妇女被撞倒,肇事车辆逃逸。
 
  案发后,正在附近执勤的民警接到路人报警,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名妇女倒在地上。而肇事车辆已离开现场,现场没有任何的碰撞散落物。
 
  费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调取事故地点周围监控,很快就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在早6点55分许,一辆红色摩托三轮车在事发路段沿着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突然出现十分诡异的一幕:行驶中的三轮摩托车向右打方向将前方顺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没有停车也没有减速,而是继续向东行驶离开了。
 
  肇事嫌疑三轮车没有悬挂车号牌,但民警发现它的后斗里有个粉红色的圆形物品。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办案民警沿着肇事嫌疑车辆逃跑的方向调取多个卡口,又有了新的发现,肇事逃逸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是一名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后斗里有个粉红色的塑料水桶。
 
  民警按图索骥,一路追踪,直至嫌疑车辆消失在兰山区义堂镇的一家工厂内。
 
  当天下午1点,几名办案民警赶到这家工厂,将正在厂里干活的嫌疑人闫某兵抓获。
 
  看到民警突然出现在面前,闫某兵故作镇静,称不知道找他什么事,但民警看得出他在极力掩饰内心的紧张。
 
  民警从工厂内起获了闫某兵肇事的那辆红色三轮摩托车,后斗里的粉红色塑料水桶还在。
 
  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闫某兵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在事发当天早晨,平邑县51岁的闫某兵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去义堂镇工厂去打工。当他驾车行驶到事发地点时,在他前方左侧行车道里有一辆工程车,右侧的非机动车道里是一辆顺行的电动自行车。闫某兵驾驶三轮摩托车在超越电动自行车时,将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骑车妇女倒地不起。事发后闫某兵未做停留离开了现场。
 
  当民警问闫某兵发现出事了后为什么要跑,他回答“因为心里害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闫某兵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警方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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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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