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司法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
时间:2023-05-16 16:0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意识,5月12日,莘县司法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阳主持培训会并做专题讲座,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干部参加培训会。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阳集中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并重点从进一步明确“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和重新明确政府信息的概念等11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讲授和分析,进一步提高了与会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运用度 。
张向阳同志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以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和现实责任感细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努力将《条例》运用到各自实际工作中,确保将《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重要行政法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1年来的首次大修,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王德卫)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