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普法 青少年模拟法庭让青春与法同行
时间:2023-05-16 16:0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近日敦化市第六中学部分师生走进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第三审判法庭,通过“模拟法庭”沉浸式体验“开庭审案”,开展身临其境式的学法普法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围绕一起“故意伤害案”展开,讲述了被告人陈某因为校园欺凌张某,向张某要取钱财,张某未给陈某钱财,陈某推搡中动手将张某打倒在地,并猛踢其手部,导致张某手部骨折,最终陈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随着一声庄重的法槌声响,“庭审”拉开序幕。参演学生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完整演绎了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公开宣判等庭审过程。庭审中公诉人的义正词严、有理有据,辩护人的据理力争、思维缜密,被告人的认识悔过、坦白认错,审判员的细心询问、公正严明,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还原了一个真实严肃的法庭现场。
模拟法庭上,敦化市第六中学的学生们分别饰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法庭的全部角色。规范的着装、严谨的庭审氛围,不仅让饰演角色的同学亲身体验了“开庭审案”的程序,也给旁听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让同学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今天“沉浸式”模拟法庭体验,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正,同时也学习到了审判工作的相关知识,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白了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模拟法庭”是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开展“法治护航,伴你成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这种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形式,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之中接受到了法制教育,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增强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