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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俎店司法所:当好“三人”,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时间:2023-04-17 14:2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韩延东、常钦博、王德卫)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莘县司法局俎店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团委、综治、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部门在辖区开展了“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当好“带头人”
 
  4月13日,俎店镇全体机关干部在镇四楼会议室进行了“俎店镇总体国家安全知识培训会议”。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政法委员刘琳同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领学,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法律遵循,全体机关干部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从而带动身边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更好地在全镇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志愿者们街边普法,当好“贴心人”
 
  在镇辖区主干道路上,一个个身穿红色志愿者马甲、蓝色综治网格马甲的普法工作人员在向过往群众分发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彩页。他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进乡村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当前反电信诈骗、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进行宣传,号召辖区群众积极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提醒辖区居民要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氛围。本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6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律师警官课堂讲法,当好“引路人”
 
  在俎店镇陈集小学法治课堂,莘莘律师事务所路律师以国家安全教育为课程主题,通过讲故事、举事例的方式,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基本内容讲到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从日常生活及身边生动鲜活的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讲课内容贴近校园生活实际,深受听课师生欢迎。俎店派出所杜所长围绕校园欺凌、寻衅滋事、反电信诈骗等方面,对身边发生的典型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让广大学生了解什么是犯罪,如何去识别犯罪、远离犯罪。
 
  俎店镇陈集小学王校长说:“路律师和杜警官的精彩讲课,让在座师生对国家安全有了新的认识,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更营造了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对深化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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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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