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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高新区交警:交通事故致人伤,救助基金传温情!
时间:2023-04-17 14:2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3年1月4日17时许,岳某启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高新区火炬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双月园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岳某启受伤及车辆部分受损,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岳某启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岳某启身体多处受伤,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巨额治疗费用,突发的交通事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办案民警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向岳某启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为其开辟绿色通道。2月8日,办案民警成功帮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78万余元,使岳某启得到及时救助。
 
  2023年3月13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救助基金办民警在得知交通事故受伤者卢某梅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巨额治疗费用后,为不耽误其治疗,积极主动作为,帮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3万余元,使其得到及时救助。
 
  2023年3月3日19时11分许,刘某志驾驶车牌号为鲁Q11XXX号小型轿车沿高新区俄黄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黄土埝村路段时,其车辆前部与沿俄黄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卢某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右侧车身相撞,造成卢某梅受伤,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卢某梅受伤严重被送往临沂高新医院抢救。(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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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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