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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例我来讲】听检察官亲述办案故事
时间:2023-03-30 13:42  浏览次数:
  【我的案例我来讲】听检察官亲述办案故事
 
  山东新闻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守护好国家安全和人民美好生活,就是检察机关的国之大者!
 
  即日起,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开设【我的案例我来讲】专栏,检察官“变身”讲述员,讲好“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故事,内容涵盖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社区矫正、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涉及民生、惠企、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用身边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释理、释情,有细节、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有效感知检察工作,感受公平正义。
 
  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激活人才队伍活力,创新拓展分享式培训模式,推动检察队伍现代化发展,3月24日下午,槐荫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一期“我的案例我来讲”典型案例分享沙龙。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泳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兆国,检委会专职委员王飞出席会议,各部门青年干警参加活动。
 
  01 讲述者:陈薇
 
  “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应当把握数字革命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关键变量......”在办理一起社区矫正监督案件时,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大数据、智慧办案等为牵引,建立检察大数据监督系统,推动技术与法律监督深入融合,实现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向现代化和智能化发展的最大合力。
 
  02讲述者:周梅
 
  在一起督促履行酒吧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中,综合发挥未检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动态跟踪监督,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凝聚共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有效执法,将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和促进社会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培训中,大家积极发言,纷纷提问。培训结束后干警们表示此次分享式培训受益匪浅,不仅扩展了办案思路、提高了办案能力,更明晰了典型案例的撰写方向和重点,真正实现了以案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目的。
 
  王泳淳副检察长总结时指出,一是此次活动形式新颖,主讲人准备充分,发言精彩,现场交流气氛热烈,达到预期效果;二是要珍惜这种学习机会,展示的平台,树立打造精品案例的意识,结合履职提升典型案例办理和撰写水平;三是要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要有钻研精神,抬高工作标杆,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在此次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典型案例承办检察官授课制度,最大程度的发挥“身边典型案例库”的潜在效能,做好案件“深加工”,通过分享式培训高质量推进育才聚才工作,不断提升队伍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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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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