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日照五莲县户部司法所: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维护妇女权益”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3-09 16:0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宋杰 张悦)阳春三月景色新,关爱妇女惠民生。今年是第113个 “三八国际妇女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3月6日,为提高基层妇女的法律意识,倡导基层妇女依法维权,五莲县户部司法所组织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维护妇女权益”专题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女性维权、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常识,在社会营造关爱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拉起“提高法律意识 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横幅,积极主动地向往来群众发放公证普法宣传册、法律援助明白纸,热心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向群众普及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方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案例常识,耐心解答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咨询,畅通公证、法律援助等妇女维权途径。
 
  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提高基层妇女的维权意识,普及妇女就业、社会保障、反对家庭暴力等与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常识,深化关爱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认知,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维护基层社会治理稳定。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