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市总工会“普法+直播”开辟普法宣传新途径
时间:2023-03-09 09:5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戴梅 燕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近日,“邹鲁·惠工之家”直播间正以其独特的形式发挥着普法作用。
本次直播围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相关重点法条,引导女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维权能力。专职律师在直播间专业而详细地解读家关心而且实用的法律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零距离”交流。
“律师的讲解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感觉是大家都可能亲身经历或身边人会遇到的问题”“感谢市总工会为我们提供这么一个云学法的平台”“原来法律还可以这样讲”直播间里弹幕纷飞。
2000余人在线围观、见证、点赞普法直播,直播时限不长却干货满满,网友们积极互动,让法律褪去了看似“高大上”的外衣,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
过去,提起普法宣传,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发传单、拉条幅、搞讲座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能不能换一种全新形式,让普法宣传更加生动一点呢?”邹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锋介绍到,我们将普法工作与时下流行的直播形式相结合,创新方式,用活载体,通过“云端”把法治宣传内容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手机上,心坎上,让群众更便捷地接受法治教育。下一步,邹城市总工会将进一步打造特色普法品牌,紧贴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广大职工群众献上一道又一道内容多、形式好、味道足的“法治大餐”,让大家时时可学法、处处可学法,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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