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王瑞
时间:2023-03-03 10:24 浏览次数:
柔情不乏坚毅 巾帼不让须眉
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王瑞
她,柔情里透露着坚毅
她,在奋斗中绽放精彩
她,是不让须眉的巾帼
王瑞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11年进入检察院工作,12年间,从公诉到未检,王瑞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八百余起,审查起诉了贪腐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所办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在的她致力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等工作,曾获济南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做传递温度的检察人,用心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她说:“法律并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法律对于这个社会,对身边的人们来说,其实也是温暖的,我们检察官就是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他人,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办案中,王瑞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既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又尽心竭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她认真剖析每一个案件,秉持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用女性的细腻与温柔,感化、教育、挽救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她始终坚持对每一位未成年被害人采取“一站式”的办案模式,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她积极联合社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霾”。
做逐光而行的追光者,用爱照亮每一名未成年人的航程
她说:“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缺爱的家庭,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不但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关注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王瑞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导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在查明其犯罪或遭受犯罪侵害原因的基础上,针对家庭监护缺位、监护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级分类制发不同内容的“督促监护令”,如她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尽监护义务,她立即向三名涉罪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教育子女的挽救工作,有力地推动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做祖国未来的守护神,用情画出保护未成年人的“童心圆”
她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用心护航他们的健康成长”。在未检工作中,王瑞不仅注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同时也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教育。她始终坚持将学校作为犯罪预防的主阵地,高频次、广覆盖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年来,她作为法治副校长,在研析学校、学生类型特点基础上,录制推送“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宣传视频课程,每月到不同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参与青少年法治节目录制,有力地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她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我们未检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在案件中坚守公平正义,在履职中传递司法温度,才能奏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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