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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未检”春风进乡村,爱心绘成“同心圆”
时间:2023-03-02 09: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李丽丽 林茂)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妇女儿童法治观念和防护意识,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以“法律明白人”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为题,为二十里铺街道50余名村妇委会主任及执委开展普法宣传。
 
  “鲜活案例”——解读“枯燥法条”
 
  活动中,任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丽丽以刑事案例开篇,引导妇委会“姐妹们”思考,剖析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责任、学校责任、社会责任。
  随后,利用PPT展示、互动问答等方式,深度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的背景及内容,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的意义,并通过案例中“角色转换”、“场景切换”等沉浸式体验,引导大家真正学懂弄通看似枯燥的法条。
 
  “授之以渔”——传播维权新路径
 
  为充分发挥妇联在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作用,李丽丽围绕“如何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怎么办?”等问题,引导大家充分认知妇女联合会、村委会在反家暴、反遗弃等维权中的职能作用,做到履职过程中及时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不良行为,争做“法律的眼睛”。
 
  “我们一定要学会运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公益诉讼等各类法律武器,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争做‘权益守护人’”,在互动交流中,李丽丽鼓励大家关注农村青少年心理健康,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争做“法律辅导员”。
 
  普法宣传——拓展“法律保护圈”
 
  对农村留守儿童、校园欺凌、性侵、性骚扰、网络犯罪等热点问题,李丽丽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现场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手册》《反诈宣传册》《阳光未检平台使用指南》等资料,引导大家全面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发挥“传导效应”,将学习的法律思维、法律知识传回村里、落到实处。
 
  “今后在日常工作中将积极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鼓励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宣讲活动的妇委会主任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有了更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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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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