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平法院: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23-02-22 11:2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军委)2月17日,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兴平法院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宣传干事李军委被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在2022年度,兴平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科学谋划、创新载体、突出亮点的思路,制定《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层层夯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目标。健全通讯员队伍,贯彻落实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工作机制,增强干警参与新闻宣传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协调联系,与陕西法制网、人民法治、西部法制报及咸阳日报等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格局。在“新”和“快”上寻求突破,着力宣传报道审判执行新成绩、司法改革新进展、司法公开新亮点、队伍建设新成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保障儿童权益 关怀儿童成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反有组织犯罪法》、优化营商环境及6·26禁毒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资料18000余份,发表宣传稿件1100余篇次,制作电视节目7期,拍摄防养老诈骗微视频1部,切实提升新闻宣传的传播效果和实际影响,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