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五莲县户部司法所:召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
时间:2023-02-13 10:4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宋杰 张悦)2月10日,山东省日照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召开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五莲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李中娟出席会议并讲话,户部司法所所长宋杰主持会议,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法律服务者、村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第四季度督查结果的通报》《关于全县2022年第四季度村法律服务者、村法律顾问服务乡村振兴“标兵榜”“提醒榜”的通报》《五莲县司法局关于下达“突破型司法所”“躺平式司法所”主要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三个文件。
会议指出,村居法律服务者、村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程度总体较好,在督查考核中发现部分村居法律服务者、村法律顾问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工作日志填写不规范,档案材料缺少现场照片和讲座文稿资料,“值班系统”的使用未达到工作要求,服务村居的定位时间不能达到规定时长,系统上传的法律服务的事项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反应法律顾问工作的过程和效果,部分村居群众仍然存在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不知情、不了解的情况。
会议强调,村居法律服务者、村居法律顾问应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履职尽责,优化服务,为基层干部提供“普惠、均等、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时效性,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为群众提供“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率;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鼓励村居法律服务者、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访纠纷化解、公证业务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等新业务,并对参与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接下来,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严格落实每周“值班系统”检查和月例会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村法律服务者、村法律顾问进行督导、批评,进一步强调督县局“每季度一抽查、一通报”工作考核机制,督查考核结果与各单位法治建设考核相挂钩,与各律师实务所、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相挂钩的制度要求,切实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实效,服务基层法治政府、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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