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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梁山县检察院: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未”你护航“开学季”
时间:2023-02-10 16:4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伴着渐浓的春意,同学们迎来了开学季。在开学伊始,有快乐、有激动,还有检察官带来的特别“开学礼”。2023年2月5日至8日,梁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依托各党支部部署开展了“检察护蕾”系列活动,全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律保护每个青少年都能向阳而生、温暖绽放。
 
  “五老”传经送宝,促家庭养教有方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的问题,2月7日,离退休党支部联合“黄河娃未检工作室”充分发挥“五老”人员政治过硬和思想、经验、威望、亲情等方面的优势,组织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别开生面的集中帮教活动,并对陪同参会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家庭教育指导。
 
  活动中,4名老干部、老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就如何科学教育孩子、如何与孩子正向相处、增进情感交流,家长如何适当介入孩子社交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语重心长的分享和交流,并通过提问回答等互动方式进行引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认真规划未来。
 
  “作为家长,我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我和孩子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这次机会,共同学习提高。”参加活动的家长和涉案未成年人代表对老干部、老党员的分享教育深受触动,纷纷表示一定会加强家庭教育学习,帮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活动中,未检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代表先后开展了集中和一对一的帮教,并组织大家一起观看了家庭教育宣传片。强制报告普法,为爱发声
 
  为进一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高效的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月5日下午,梁山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走进麒麟公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宣讲在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由谁报告、哪些情况需要报告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报告等规定,不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呼吁社会公众为爱发声,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让更多人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员”和“践行者”,共同呵护未成年人成年。
 
  法治进校园,学法护成长
 
  新学期伊始,“黄河娃未检工作室”组织党员干警走进梁山县第四实验小学、小路口镇黄河新苑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官们向学校赠送了法治宣讲精品课程,带去“防校园欺凌”等小课堂。
 
  检察官通过视听结合、趣味漫画、以案释法、互动交流等形式,围绕如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的种类及特点、危害后果、预防及应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授课结束,未检检察官还对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及护校安全建设、校园性侵和学生欺凌防治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完善建议。
 
  合力关爱,守护无烟校园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2月7日下午,第三党支部组织第四检察部党员干警与烟草专卖局共同走访辖区中小学周边的便利店和超市等,开展校园周边烟草经营公益诉讼监督“再回访”活动。回访中,检察官发现辖区香烟、电子烟经营趋向规范,未再发现学生购买、携带香烟、电子烟的现象,并再次向烟草经营人员阐明了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电子烟的危害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康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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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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