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邹城市司法局凫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3-01-17 17:1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 唐瑞)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保障节日期间辖区安全稳定,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1月17日,邹城市司法局凫山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凫山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社区矫正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思想教育。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要求各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牢记法律红线,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签订《自律承诺书》。同时,工作人员也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各项规定,希望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严禁酗酒、饮酒驾车,严禁沾染黄、赌、毒,严禁参加电信诈骗等非法活动,努力把自己改造成知法、守法的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观念,为春节期间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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