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林区中院督导组到敦化林区法院督导检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时间:2022-12-15 15:1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12月13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林龙一行对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了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仔细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和台账。
近年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专项斗争与常态化衔接,坚持以抓好“十件实事”为重点,工作不停、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积极宣传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延边林区中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对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识要再提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定期召开会议,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把握扫黑除恶与本职业务,做到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二是任务要再落实。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考评细则》提出的具体举措、时限要求,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提升。特别是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主动谋划举措、主动破解难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向前。三是责任要再压实。要对省法院 152 号《关于对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督导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提出的问题认真反思、对号入座,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到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明确清晰、措施有的放矢,切实通过问题的整改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以本次督导为契机,严格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指导意见查漏补缺,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深入宣传,健全机制,结合实际,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持续巩固和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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