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市司法局凫山司法所三举措做好社区矫正廉政工作
时间:2022-12-01 16:5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 唐瑞)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科学发展,防止社区矫正监管和执法工作出现不廉洁、不规范的行为,凫山司法所着力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多措并举狠抓社区矫正廉政执法。
一是认真学习自查,分析潜在廉政风险点。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提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要求,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以规范工作流程和执法程序为切入点,分析查找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办事,公正廉洁工作。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树立廉政执法理念。通过一些社区矫正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提醒和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增强廉洁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廉洁执法的工作理念,时刻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洁关”。
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由司法所所长和社区矫正专管员共同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在调查评估、外出请假、病情核查、奖励惩处、社区服务、教育学习、电子监控等重要执法环节严格执行双人管理制度,杜绝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情况的发生。
凫山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无一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在调查评估、手机定位管理、走访等日常监管工作中未发生收受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亲友财物和宴请的现象,在变更居住地、请假审批等执法活动中均无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行为,没有超越权限,履行职责不严等问题。
下一步,凫山司法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事,廉洁执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法治邹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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