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司法局:实施“普法+”工程绘就“法治建设底色”
时间:2022-10-07 16:3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近年来,莘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引领,推进法治一体化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普法动力。
“普法+关键群体”,紧抓特殊人群引领
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深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在24个镇街设置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进依法治镇(街道)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仪式和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覆盖率达100%;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结合春秋开学之际,广泛开展“法治第一课”暨“送法进学校”普法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撑起平安“保护伞”。
“普法+法治阵地”,坚持阵地文化先导
扎实构建起“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立体式普法格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学法休闲的法治文化阵地。莘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党章党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到公园规划,向西延伸建成我县首个宪法公园,向东延伸建成我县首个民法典公园,公园法治元素与徒骇河美景融为一体,成为我县举行入党宣誓、宪法宣誓和开展系列活动的首选地;朝城法治广场新添立“法治亭”和12生肖法治座,为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民意征集提供了坚实的阵地支撑,也为辖区群众提供了“沉淀式”学法平台。
“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逐步在全县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硬核”法治宣传推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通报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宣传活动情况,切实提高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自觉性。积极推动法治村(社区)建设,着力选聘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3516人,参与农村普法活动和基层依法治理。全县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8个,市级27个。
“普法+文创作品”,打造莘县普法品牌
莘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和法治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作品引导,加强法治文化创作,组建了妹冢镇法律顾问“三句半”等法治文艺队伍,组织编写法治“三句半”节目;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制作播出我县首档法治栏目--《法治莘县》,并推出“局长(主任)讲法课”板块;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书写法治文化春联等法治文化产品,及时发放到基层群众手中,深受群众喜爱,切实提升了法治文化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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