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来金乡县督导检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时间:2022-08-25 09:3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8月23日,济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科长徐效友一行到金乡县督导检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金乡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李五香、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洪菊、公法科科长李稳等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听取公法科汇报,并现场查阅材料,接着到金乡县公法法律服务大厅对大厅的运行情况、工作台账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公证处和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随后又到金乡街道司法所、金乡街道十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鱼山街道金水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崔口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地察看并详细询问了这几处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情况,查阅了工作台账,现场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场所建设、标识标牌悬挂、规章制度上墙、工作台账等方面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在督导过程中,市局领导还与村(社区)法律顾问、乡贤老人进行了亲切交流。
调研组对金乡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下一步,金乡县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督导组提出来的整改意见,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全面提升金乡县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迎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验收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李稳)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