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胡集司法所获“事争一流”流动红旗
时间:2022-08-13 10:17  浏览次数:
  事争一流、唯旗是夺
 
  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胡集司法所获“事争一流”流动红旗
 
  8月9日,叫你们是金乡县胡集镇召开上半年总结评比暨攻坚三季度决胜下半年动员大会,胡集司法所在全镇第二季度评比中表现优秀,荣获“事争一流”流动红旗。
  今年以来,胡集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全力营造法治氛围,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工作根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一到二季度,胡集司法所共联合镇法律顾问审查政府合同5份,为镇政府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合法运营处置。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彩页15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1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上半年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12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1名,新增安置帮教对象24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管理良好。
 
  下一步,胡集司法所全体人员将坚定“三争”目标,锚定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识上不断深化,实践中积极探索,工作上不断创新,用实干担当书写胡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图文:汪涵)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