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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实施“三着重”举措,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时间:2022-08-10 17:1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梁山县司法局通过“三着重”举措努力压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一是着重源头防控,完善诉讼制度。梁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制度,要求乡镇(街区),县直有关单位继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凡是收到传票的行政案件,自收到传票起3日内一律报送至县司法局,坚持预防为先和关口前移。根据各行政机关统计、分析情况,县司法局适时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督察整改,确保有关行政机关切实依照权限履行职能,有效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和质量。
 
  二是着重联动协作,推动庭前和解。梁山县司法局坚持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努力让多元化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若被诉单位提交的行政案件存在败诉或可能败诉风险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败诉或可能败诉情况向县司法局报备。县司法局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积极指导被诉单位分析案情,查找法律依据,对于确实存在败诉风险的行政案件,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和解。为实现行政案件数量、败诉率“双下降”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着重加大问责力度,纳入考核。要求行政机关将行政案件统计表做到动态统计,随时上报,应报尽报。对存在虚报瞒报未按照要求报送的涉诉单位,裁判结果为败诉的案件,由涉诉单位相关负责人向县政府说明败诉情况。并将行政争议案件量、行政诉讼败诉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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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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