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中共金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部
时间:2022-08-08 10:3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8月4日,济宁市金乡县召开中共金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部署会,安排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主动担当、积极行动,高标准完成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为建设和谐金乡、平安金乡贡献法治力量。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桂花作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要站在全县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该项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深入推进活动开展。二要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明确创建目标,找出差距不足,对照指标要求,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同时,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摸清制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借势借力推动工作新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要加强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圆满收官,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以创建成功的优异成绩,为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会上,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江伟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李洪菊对《金乡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地评估细则》、指标体系和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氛围进行了说明解读,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李洪菊)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